【新聞稿】
《惠民德政莫遲延 三年劃一勞工公眾假》
勞聯爭取儘快劃一假期至十七天請願行動
劃一勞工公眾假期至17天一直是勞工階層長久以來的訴求,今天適逢《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下稱:勞聯)代表連同運輸業工友到政府總部發起請願行動,並向立法會(勞工界)潘兆平議員遞交請願信,要求促進政府優化草案,期望3年完成將12天的「勞工假」劃一至17 天,從制度上根除「一地兩假」的不公平現象,締造公平的勞工條件。
勞聯認為劃一勞工假至17天與公眾假看齊絕不是新概念,而是勞工界十多年來一直未有停止的呼聲,相信僱主早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在2015年勞聯進行的問卷調查發現,年青人視合理假期和福利為眾多「好工」元素的首位,普遍受訪者認爲放取勞工假感覺「低人一等」,顯示「一地兩假」已造成一定的社會標籤,更甚至分化。另外,根據政府統計處[1]於2011年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超過30%的受訪者只放取「勞工假」,而放取「勞工假」的僱員平均每周工作天數比放取「銀行假」的僱員為多,且多為低薪行業僱員如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食品加工及生產、洗衣及乾洗服務以及零售業等。香港超長工時已是世界知名,「一地兩假」更突顯假期越少,工時卻愈長的極端不平等現象,增加法定假日天數才能使僱員享有較平衡的生活。
12天「勞工假」自1999年修訂,二十多年後政府終於決心推行劃一假期,本為惠民德政。然而政府提出的草案要令「打工仔」再苦等8年後才有機會圓夢,實屬「嘆慢板」,是忽視約85萬在工作崗位上努力奮鬥而正放取「勞工假」僱員之平等待遇。在此,勞聯促請政府正視勞工界3年內將「勞工假」劃一至17天的訴求!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謹啟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1]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2015年2月10日), 「有關香港僱員放取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的調查結果」。取自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mp/papers/mp20150210cb2-798-3-c.pdf
相片1:勞聯財務主任譚志聰(左)、勞聯副主席儲漢松(左二)連同運輸業工友(右一)向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潘兆平遞交請願信,要求議員促進政府優化草案,3年完成將12天的「勞工假」劃一至17 天,從制度上根除「一地兩假」的不公平現象,締造公平的勞工條件。
相片2:運輸業工友(右一)表示其入職時的假期福利是17天,但在沙士時期被公司縮減至放取12天勞工假,權益倒退至今仍未恢復原有安排。工友十分希望政府加快劃一假期時間,令基層勞工及早受惠而不用苦等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