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颱風守則不立法 僱員權益冇保障」
勞聯請願行動:要求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僱員權益
《颱風守則》不立法,令上班族在惡劣天氣下工作權益被剝削!去年,無數打工仔女因起強颱風「山竹」缺勤或遲到遭無良僱主「陰招」扣假扣薪,惟政府卻繼續「縮骨」,拒絕就惡劣天氣下工作安排立法,僅提出修訂一個無法律效力的《颱風守則》供僱主及僱員參考。今天,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政府應
對超強颱風工作作出討論,勞聯副主席儲漢松、陳萬聯應聯同各飲食、服務行業工友,以及醫院醫護支援職系的代表共20 多人,攜同道具前往立法會請願,要求政府必須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的僱員權益,並向立法會潘兆平議員遞交請願書。請願期間,頭戴「流淚」面罩的工友,苦訴僱員因打風缺勤遭到扣薪扣假的苦況,有工友則舉起寫有僱主刻薄說話的道具,批評《颱風守則》不立法,僱主未能自律,要求必須就惡劣天氣下的僱員權益進行立法。
勞聯認為在一個無法律約束力、一個「無人理」的守則上,再作修改最終結果也是「無人理」,無法杜絕無良僱主以僱員遲到或缺勤為由扣薪扣假問題。政府與其花心思大玩文字藝術「搵市民笨」,不如盡力推動惡劣天氣下工作安排立法,才是真正為打公仔女着想。對於,公務員事務局計劃將修訂後的《颱風守則》納入公務員復工安排的一般指引中,將視乎實際情況,酌情容許缺勤而毋需扣假,勞聯要求局方全面遵守有關安排並推動所有公營機構落實。
事實上,這個無法律效力的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簡稱《颱風守則》,在去年「山竹」襲港時,其弊端早已悉數浮現。當時特首林鄭月娥再三呼籲僱主參考《颱風守則》,為受影響員工作出特別安排。然而,無良僱主、甚至不少公營機構亦照樣扣薪扣假,狠摑特首一巴。
當時勞聯亦接獲大量工友反映遭到僱主扣薪扣勤工獎。有食肆要求不開業分店的員工,須以年假代工;亦有在十號風球信訊懸掛下,繼續營業的連鎖酒樓要求員工必須上班,並表明缺勤須扣取一日薪金及勤工獎;有找換店員工亦因交通大亂遲到被僱主扣薪。就連醫管局轄下的大埔醫院i、瑪嘉烈醫院ii等多間醫院,事後亦被傳媒揭發疑逼缺勤員工扣假或補鐘,引發不滿。再加上,勞聯於去年針對相關情況向近600 名在職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28%的人曾因遲到或缺勤遭僱主扣薪或扣勤工獎;另有32%的受訪者遭僱主安排在颱風天休假,甚擅自以年假、法定假期或休息日頂替打風無上班的日子。這反映《颱風守則》不立法,形同虛設,對僱員毫無保障。
勞聯建議應立法規定僱主:
‧ 倘若僱員因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或遲到,僱主不可扣減僱員年假、法定假日、休息日、工資及影響勤工獎的發放
‧ 不可擅自安排僱員在颱風吹襲港當天放取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在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除下後,規定僱主必須提供最少2 小時給僱員返回工作單位
‧ 必須為需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僱員提供接送服務或特別交通津貼
‧ 必須為需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僱員提供當值津貼
‧ 必須為需在惡劣天氣下工作且有需要的僱員提供膳食安排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
i 山竹兇猛清潔工難上班 大埔醫院涼薄逼扣假補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009/bkn-20181009010043717-1009_00822_001.html
ii 「山竹」缺勤竟扣假 瑪嘉烈被轟無良僱主 2018 年 10 月 14 日 《星島日報》 A2
勞聯副主席儲漢松(右三)、陳萬聯應(右二)聯同各行業工友代表 20多人,攜同道具前往立法會請願 ,要求政府必須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的僱員權益。
勞聯副主席儲漢松(左)、陳萬聯應(右)代表工友向立法會潘兆平議員(中)遞交請願書。
頭戴「流淚」面罩的工友,苦訴《颱風守則》不立法,僱員因打風缺勤遭到扣薪扣假,要求政府必須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的僱員權益 。
有工友則舉起寫有僱主刻薄說話的道具,批評《颱風守則》不立法 ,僱主未能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