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破欠基金」主動發還差額 儘快付款刻不容緩

2016 年5 月17 日終審法院裁定勞工處計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破欠基金」) 應付遣散費特惠金的方法錯誤,推翻勞工處多年的計法,裁定上訴工友勝訴,理應得到補償!惟判決至今,處方未見積極、主動跟進工友申索以及進行公眾宣傳。

本會五年前接獲19 名工友求助,涉及款項接近58 萬,當中有年資超過20 年的工友,在勞工處舊有錯誤計算方法下,最終分毫不獲,當中部分工友之少計款項更加超過6 萬元。在今年破欠案宣判勝訴以後,勞工處未有主動聯絡受影響工友,在「破欠基金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後,更沒有在任何渠道發放可以申請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消息,經本會主動聯絡下才得知委員會於9 月中旬接受申請,受影響工友必須親自以書面形式向委員會作出申請;近日工友收到委員會發還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支票並附有信件,惟信件內容未有解釋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計算方法,令工友對數額有所疑惑;此外,目前勞聯累積的求助個案超過50個,而截至11 月3 日,大部份當事人仍未收到發還的差額,亦未知進度如何。為此,本會今日特地召開記者招待會,促請委員會及政府以務實、積極的態度關注及跟進事件,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從速支付工友應得補償並加強對公眾進行宣傳。記者會上多名受影響工友亦要求傳媒為其伸張公義,呼籲政府儘快向仍未獲得正確補償的工友發還應得款額。

保障工友合法權益,政府責無旁貸,委員會及勞工處應從速落實補償予被錯誤計算而損失的工友。勞聯重申:要求勞工處以及委員會主動聯絡工友,儘快付款刻不容緩。

勞聯向勞工處以及委員會提出要求:
第一:儘快處理申請,主動發還差額並落實付款安排;
第二:加強進行宣傳令工友知悉自己合理合法權益所在。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2016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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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1:勞聯代表及工友展示道具支票,促請破欠基金儘快就計錯數,主動聯絡受影響的工友,並盡快發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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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2:勞聯社會事務主任譚金蓮批評破欠基金「嘆慢板」,並促請有關當局應該主動接觸申索破欠之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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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3: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潘兆平建議擴大破欠保障範圍,更好地保障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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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4: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表示,本會粗略估算申索額為3-4億港元,潘兆平指基金估算5-6億。破欠基金擁有 43 億儲備,絕對足夠應工友申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