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破欠委員會』尊重終審法院裁決,儘快向工友支付應得補償

2016 年5 月17 日終審法院裁定勞工處計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破欠基金) 應付遣散費特惠金的方法錯誤,推翻勞工處多年的計法,裁定上訴工友勝訴,應得到補償!

勞聯4 名代表及10 名工友代表,今天(6 月1 日)上午,與勞工處薪酬保障科科長鄭麗芬會面,會上多名工友要求破欠基金立即支付應得補償。鄭麗芬回覆,由於這次終院判決影響人數眾多,情況複雜,律政司方面正研究具體處理原則,有結果後會儘快公佈。

勞聯社會事務主任譚金蓮在會上提出要求:
第一:建議律政司優先處理「富明運輸公司」工友的補償個案;
第二:儘快公佈在終院裁決前已申索個案的處理方式;

今次受影響的19 名工友,涉及款項接近58 萬,當中有年資超過20 年的工友,在勞工處現行計算方法下,最終是未能獲得分毫,少計款項更超過6 萬元。勞聯最近陸續收到不少工友要求追補被少計的應得遣散費,所以我們希望『破欠委員會』儘早支付工友應得補償。

勞聯認為,『破欠基金』成立至今,儲備充裕,絕對有能力向過往受影響的工友支付款項,因此政府沒有理由拖延付款,應儘快落實補償受錯誤計算影響而損失的工友,保障其合法權益。勞聯在尊重工友意願的大前提下,將盡力為工友提供適切協助。

勞聯重申:要求勞工處及『破欠委員會』尊重終審法院裁決,儘快糾正現行計算
方法及落實付款的安排。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2016 年6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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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聯社會事務主任譚金蓮 (左二)與工友代表到灣仔勞工處,要求處方及『破欠委員會』尊重終審法院裁決,儘快發還破欠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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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代表 羅先生(左一)向傳媒講述,受勞工處過往的計算方法影響,其應付遣散費特惠金少計金額超過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