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香港勞工的工作過勞情況調查發布會
工作過勞要保障 勞聯促立法規管工時 研究過勞定義
本港打工仔工時長、壓力大,不時出現疑似工作過勞猝死的個案,惟現時政府沒有為工作過勞立下定義,勞苦大眾即使因為工作勞累致死亦不獲賠償。為此,勞聯發起「香港勞工的工作過勞情況調查」,了解工作因素與過勞風險的關係,勞聯於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相關結果,調查發現受訪者普遍出現中等以上的過勞風險,並發現多個不同的工作因素均會導致過勞的風險加大,如長工時、輪值和體力負荷等。勞聯認為各界必須正視工作過勞的風險,別讓勞苦大眾因工作而失去健康甚至生命,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工時,研究過勞定義,加強對勞工的保障。
調查於 8 月份分別以電話或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勞聯 6 大行業屬下工會會員,合共收回 131 份有效問卷。調查發現 77%受訪者(101 人)的工時每月工作時間超過 176 小時,當中有 46 名(45.54%)的受訪者每月工作 256小時,其中 36 人(35.64%)每月工作更長達 276 或以上,最高一名受訪者每月工作 400 小時,每天 16 小時每月工作 25 日。而整體受訪者平均工作時間為 223 小時,即約每週工作 55 小時。職業安全健康局今年 6 月公布的「工作間死亡個案與工作情況關係的研究」的結果顯示,2017 年至 2019 年有 200 宗在工作間因心腦血管病死亡個案中,沒有任何個案只涉及與工作相關的風險因素,儘管如此,根據本會是次調查結果則反映出不同工作因素與過勞風險形成正比。
工時長及輪班 嚴重過勞比例高
為了解工作與過勞的關係,調查根據台灣的過勞量表,評估了受訪者的過勞風險,結果發現有約 79%(103) 受訪者的個人或工作相關過勞程度達到中等程度或以上,37%(49 人)達到嚴重程度,調查更發現工作時間愈長,出現嚴重過勞程度的比例愈高,每月工作超過 256 小時的受訪者,出現嚴重過勞程度的比例高達 58.6%,而每月工作 176 小時以下的受訪者高只有 13%。而根據受訪者工作班期進行比較,發現需輪班工作的受訪者中, 49%人有嚴重過勞程的風險,而固定班工作的受訪者只有 29%出現嚴重過勞風險。
調查亦分析了受訪者是否有出現 12 項過勞的症狀,發現「經常感到疲倦,健忘」的症狀比例最高,達到76.3%(100 人),其次為「肩部和頸部強直發麻」的症狀有 62.6%(82 人),與情緒有關的症狀「為小事煩躁和生氣」有 48.9%(64 人)、「最近常工作失誤或者發生不和」23.7%(31 人)、「人際關係突然變壞」16.8%(22 人);「經常頭痛和胸悶心」有 26%(34 人)、「高血壓、糖尿病病史、電圖不正常」則有 16.8%(22 人)。調查亦發現每月工作時間超過 176 小時的受訪者,出現過勞症狀的數量亦較多,57%人有 4 項以上的過勞症狀,而不超過 176小時的受訪者只有 46%。
長工時加速死亡
世界衞生組織今年 5 月發表的《全球工作時間與死亡之間的關係研究報告》指出 ,每週工作 55 小時或以上,中風及患上心臟病的風險分別高出 35%及 17%,強調長工時會加速死亡。本會是次調查亦發現多個不同的工作因素會導致過勞的風險加大,故本會認為,即使心腦血管病的成因眾多,也不能排除因工作過勞而促發或加重疾病的風險因素。
綜合上述因素,勞聯向政府建議:
1. 儘快制訂預防工作過勞的相關政策;
2. 提高社會整體預防工作過勞的認知;
3. 制訂過勞定義,為每月總工作時數定下過勞水平;
4. 把過勞死情況納入僱員補償範圍;
5. 儘快立法規管工時。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謹啟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圖一:勞聯主席林振昇提出五項建議,要求政府制訂預防工作過勞的相關政策,研究過勞定義。
圖二:勞聯副主席譚金蓮指出,鄰近地區如日本及台灣等早已為工作過勞立法,認為政府必須加快步伐。
(註:譚金蓮為 2021 年選委會選舉勞工界別候選人。)
圖三:飲聯總幹事李卓燊指,本港僱員對工作過勞認知不足,即使出現過勞情況也不自知。
圖四:勞聯舉行香港勞工的工作過勞情況調查發布會,要求保障工作過勞情況。
(註:前排左一繆泰興、左三譚金蓮及後排吳慧儀、朱育青、黃永權,為 2021 年選委會選舉勞工界別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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