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萬「婦女力量」受束縛 支援措施要做足‧釋放婦女勞動力 ——勞聯「三‧八婦女節」請願

【新聞稿】
63 萬「婦女力量」受束縛
支援措施要做足‧釋放婦女勞動力
——勞聯「三‧八婦女節」請願

今日,「三‧八」國際婦女節,勞聯聯同二十多名婦女帶同寓意「釋放婦女勞動力」的請願道具到政府總部進行請願,促請政府全面加強幼兒和家庭照顧服務,以及對婦女的就業支援,以解放「婦女力量」,填補勞動力需求,切勿輕言輸入外勞。

勞聯認為,隨着香港人口老化,本港勞動力勢將持續收縮,釋放婦女勞動力成為應對勞動力不足的關鍵因素,惟政府多年來欠缺解放「婦女力量」的長遠規劃,忽略現時有近63 萬名婦女,因照顧家庭無法投身職場,令本港錯失寶貴的勞動力。

傳統觀念揮之不去,成為婦女就業枷鎖。根據婦女事務委員會去年發布的《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7》顯示,全港64.7 萬全職料理家務者中,女性佔近63 萬人。就業方面,女性在踏入25 歲後就業率更全面低於男性,其中30 歲至55 歲的女性就業率較男性平均低超過兩成, 35 歲至39 歲兩者相差更達兩成七。這反映即使近代,本港女性外出就業機會增多,但照顧家庭的重責依舊落在她們身上。

一直以來,勞聯均十分關切婦女保障及就業情況,曾於2016 年就婦女投入職場意向進行調查,發現逾九成的家庭主婦因照顧子女無法工作,而且大部分都希望再就業。而在去年進行的香港幼兒照顧服務的意見調查則發現,由於服務名額太少及輪候時間太長,只有11%的受訪者曾經或現正使用社區託兒服務。

勞聯認為,面對本港未來勞動力下降,政府必須設法解放「女性力量」,以填補勞動力需求,切勿輕言輸入外勞。對此,勞聯提出下述三項建議:

一. 全面拓展幼兒照顧服務

本港生育率下降,養孩子不只是父母的責任,也是社會與家庭的共同責任。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購置物業,設立包括日間幼兒中心等超過社福設施,並增加四百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勞聯認為,面對龐大的幼兒照顧服務需求,這只是杯水車薪難以紓緩婦女照顧子女的壓力,勞聯希望當局應以「釋放家庭照顧者勞動力」的定位,長遠規劃本港託兒服務,全面拓展幼兒照顧服務,以解決現時服務不足、零散,及不符合使用者實際需要等情況。

對於預算案計劃提高社區保姆的服務獎勵金,勞聯對此表示歡迎,但目前社區保姆每小時服務僅有18 至23 元獎勵金,只及最低工資一半,導致人手短缺,服務質素參差,勞聯建議應最少提高到最低工資水平,並且應為社區保姆提供足夠的培訓,並應加入考核等正規化發展制度。

二.以家為本,重新檢視勞工法例

工作與家庭關係密不可分,惟本港勞工法例落後,未能顧及未來勞動力需求變化。勞聯認為,政府必須平衡工作需要和照顧家庭之間的矛盾,以家為本重新檢視勞工法例,推動家庭友善工作,讓員工與配偶在家庭生活互補長短,建立健康家庭生活。此外,為進一步增加在職父母照顧初生子女時,調動假期的需要,勞聯期望政府可研究,將婦女產假及男士侍產假合流成育嬰假,讓男女雙方共同決定產假和侍產假的組合,增加照顧家庭的靈活性;並希望政府儘快落實法定產假14 周,及實施全薪產假。

另外,婦女用愛撐起家庭半邊天 ,默默為家庭付出相夫教子、持理家務,對社會有巨大貢獻,勞聯認為政府應將家庭照顧者納入強積金計劃,並承擔部分供款,長遠而言,勞聯強烈要求政府設立全民退休保障,使無酬的家庭照顧者得到應有的退休生活保障。

三.加強婦女工作平等待遇

婦女生育後,因長期離開工作崗位復工後,難免需要適應。勞聯認為,政府應鼓勵業界研究為生育後的女員工,提供適應培訓,並延長產假職業保障範圍至產後工作一段時間,加強對生育後復工初期的女僱員保障。

另一方面,勞聯樂見政府積極推動消除家庭崗位歧視及性別歧視,就正在審議的《2018 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勞聯認為法例應全面保障哺乳媽媽的哺乳權,建議將授乳時間納入工時計算。而防止性騷擾問題亦應將僱主或管理者等的管理責任納入其中,並設立有效的申訴機制,確保資料保密及避免投訴人受二次傷害。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婦女事務委員會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

 

相片1:勞聯主席林振昇(右一)、副主席譚金蓮(右三)和婦女事務主任李秀琼(右二)聯同二十多名婦女帶同寓意「釋放婦女勞動力」的請願道具到政府總部進行請願。

相片2:譚金蓮女士(右一)帶領請願代表高呼:「託兒服務不全面、婦女就業難改善;婦女力量未釋放、引入外勞勿輕言!」等口號表達訴求。

相片3:請願的婦女代表手抱寶寶公仔及寫有全薪產假訴求的元寶道具,寓意要照顧初生子女,需要有14 週產假及爭取產假可獲全薪。

相片4:李秀琼女士(前排右一)代表勞聯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