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
邵家臻議員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意見書
今年4 月將改名為「在職津貼計劃」(下稱職津)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下稱低津計劃),目標是鼓勵低收入家庭透過就業自力更生,並聚焦支援當中有兒童及青少年的基層家庭,以紓緩跨代貧窮。但政府報告指出低津計劃自2016 年5 月實施至2017 年10 月間,只有13.3萬人受惠,涉及逾3.6 萬個家庭,當中包括超過5.8 萬名兒童或青少年。這個數字與計劃原預計的71 萬受惠人數差距極大。其原因可能是行政程序令受惠對象卻步,申請人與最後獲批人數不似預期。
去年,勞聯及不少團體就「低津計劃」提出很多改善建議,對新一屆政府有採納並於今年4 月開始實施改善措施,讓低收入家庭更容易成功申請,增加了受惠家庭及單身人士,勞聯對此表示歡迎。
然而,經改善後的「職津計劃」能否發揮最大功效,並達至其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的目標,勞聯仍有保留,因為關鍵障礙未能掃除。
根據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在可能符合資格申請過往「低津計劃」的人口當中,沒有申請的原因,當中有32.9%是以儲蓄及其他財政使費應付,而28.3%是不知道有低津的計劃,也有14.1%人是因手續繁複及難以提供證明文件而卻步,也有11.1%人因標籤效應及津貼不足所致。因此勞聯有以下建議:
簡化申請程序 增設12 個月申請期
香港現時的情況是工作零散化普遍,他們難以提供工時證明,這類工作常見於口頭合約,例如建造業工人、家務助理或裝修等散工,通常並無穩定僱主,就算是穩定的工作,平日索取糧單也會遇到不少困難大大增加申請難度。
另外,不少工友符合申請資格,提及因過於繁複的申請手續而卻步。雖然改善後的申請書已由原來的8 頁紙減至6 頁紙,但申請手續並沒有因此而有所簡化。勞聯發現6 頁的申請表格,除了因為當局取消有關30 日離港限制的欄目外,工友仍要填寫的資料和提交的文件實際上並沒有明顯地簡化。當局只是以改變排版、縮小字距等花巧的方法去減少申請表格頁數,再加上工作時數/工作入息自述書(LIFA009A)及僱主證明書等(LIFA008A)等,繁複文件對簡化申請程序毫無實際意義。
此外,要求提供工時證明變相逼使以散工維生的基層工友放棄申請,雖然他們現時可以選擇填寫自述書作代替,但是部份工友指他們在申請過程中,多次被要求提交補充文件,甚至被多翻質疑真偽,感到尊嚴遭到踐踏。甚至因為要補充繁瑣工時文件,一再錯過申請。看見繁瑣文件審批而卻步或選擇動用積蓄,放棄申請。
為了簡化申請程序,勞聯建議新的「職津計劃」增設12 個月的申領期,直接減省重覆申請的時間及手續。當然,重新審視表格的項目,讓工友更容易理解和填寫,以真正簡化申請程序。長遠來說,研究一站式處理福利申請的可行性。
取消資產審查
勞聯認為無論新舊津貼計劃的性質都與綜援不同,綜援的目的是為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政府一方面鼓勵市民儲蓄,為退休作好準備,另一方面卻把積穀防飢的貧窮戶拒於計劃門外,政策自相矛盾。這計劃的目標是鼓勵工作的政策,對於政府堅持為在改善後的「職津計劃」設有資產審查,是劃蛇添足,勞聯表示失望。按政府的說法,資產審查是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但這並不符合事實。政府的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高等院校的學士學位、香港的公共醫療服務、推出多年的長者醫療券,都沒有設資產審查。政府應正視政策目標,取消資產審查,以在職家庭的「收入」作為計劃的申請標準,這不但可鼓勵更多基層家庭,出外工作,並可節省計劃的行政成本。
長遠而言,無論是過去的「低津計劃」或更名後的「職津計劃」,目的都是為了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但很明顯,貧窮問題根源複雜,基層家庭獲取的津貼,能否追上亦步亦趨的房租、物價及交通的開支升幅呢?政府應當考慮對有一定樓齡的私人住宅樓宇實施租金管制作為配合政策,以減輕基層家庭住屋開支壓力。事實上,政府要鼓勵自力更生,應投放資源解決各區託兒服務供應不均衡問題,正視家庭照顧者的困境,以釋放婦女勞動力。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社會事務委員會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