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2 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陸頌雄主席及全體委員
【勞聯對2022 年職安健條例修訂的意見】
本港職安健法例罰則一直為人詬病:罰則偏低、欠阻嚇力、無助改善僱員,僱主罔顧安全導致工人死亡的懲罰平均僅為2 萬多元,阻嚇力明顯不足。勞聯多年要求提高職安健條例罰則,以反映違反法例的嚴重性。勞聯歡迎是次政府的職安健條例修訂,然而在極嚴重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的建議中,政府一再「縮沙」,罰款額由最初營業額10%降低至目前1 千萬元。勞聯促請政府確保判刑能夠反映個案的嚴重性,以推動僱主改善職業安全措施。
工人的性命是寶貴的,審計署早在2017 年發表的第六十九號報告書中指出,《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被定罪的個案,最常見的五種罪行所判處的最高罰款額和平均罰款額,均遠低於法定的罰款額上限。政府資料顯示,2020 年涉及違反職安健法例的傳票平均罰款僅約7,800 元,而27 宗涉及致命職業意外的個案,每張傳票的平均罰款約 2.4 萬元。
而且屢犯者眾,2020 年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被定罪者中,屢犯者便佔約32%。這些情況都反映提高罰則並非一勞永逸,為此勞聯向政府作出下述建議,並促請政府必須適時再檢討職安健法例,以讓僱主及僱員更自覺確保工作安全達致「零意外、零傷亡」:
1) 設最低職安刑罰標準,建立違反職安健黑名單
就僱主各項違反職安條例的行為設立最低刑罰起點,尤其是嚴重受傷或致命的工業意外個案,因為若法庭只參考以往案例作出處罰,相關刑罰或不會顯著升高。勞工處亦須建立「違反職業安全健康定罪公司名冊」,量刑時除參考定罪公司的營業額外,更應審視該公司是否「慣犯」,如是,法庭就應調高刑罰起點,從根本上加強對僱主的阻嚇,變相促使僱主重視前線員工的職安健培訓和安全設備,甚或獎勵做好安全措施的工友。
2) 成立勞、資、官三方的職安專責小組,檢討現行職安健法例指引對高危工種的保障職業死亡個案高企,2020 年有234 宗、2021 年有263 宗,政府應盡快成立由政府高層主導,包括勞資雙方,勞工處處長的跨政策局專責小組或委員會,制定審視全面的職安健政策,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人的安全指引和工傷保障,以務實態度檢討和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作的安全指引,助僱主及僱員改善工作環境及各項流程安全設定,及改善工人的工傷保障,包括保險、賠
償、治療及復康服務。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職業安全及健康推廣委員會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