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 女士,大紫荊勳賢,GBS
改善勞工待遇 創造上流機會
五‧一勞動節 勞聯八大勞工政策倡議
新冠疫情(COVID-19)持續反覆,勞動市場陰霾未散,失業人數再度攀升至5%,就業不足率回升至3.1%。隨著第五波疫情的爆發,無薪假/停工、開工不足、減薪減福利,甚至解僱結業潮此起彼落,「在職貧窮」這一勞動現象成為「疫」境期間新常態,可見勞工市場前境並不明朗。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勞聯提出以下短、中、長期勞工政策倡議,強烈要求政府正視並完善本港勞工保障。
1) 兌現承諾 儘快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
按《強積金計劃統計摘要》[1]顯示,由2019至2021年期間,被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款額大增,3年間合計約170億元,即平均每年近57億元強積金被沖走,數字驚心怵目,「對沖」明顯削弱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勞工繼續成為對沖機制的犧牲品。
若政府或商界以經濟下行為由推遲提交草案,令廣大打工仔女的退休保障繼續被蠶食,勞工界絕不接受。「取消對沖」與當下的經濟並無太大關聯!因為即使政府現時提交草案,也要在2025年才會實施,到2026年才會有打工仔女真正受惠,甚至劃線前的僱主累積供款仍可繼續被「對沖」。勞聯強烈要求政府加快「取消對沖」的立法及相關行政程序,包括:積金易電子平台,不要令到落實取消對沖的時間一拖再拖。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基金」)是僱員面對公司結業的「最後防線」,但部份僱員無法取到全額補償,「有汗出但人工折上折」。4月19日,政府終向立法會遞交文件,建議提升基金的特惠款項上限,勞聯表示支持並促請政府儘快通過、落實,並將未放取累積有薪休息日、有薪產假及男士侍產假等納入保障範圍。
另外,遭短付法定權益的僱員如要申請「基金」特惠款項,要經過勞工處、勞審處、薪酬保障科、法援處等冗長程序,「過五關斬六將」程序動輒一年半載一直為人詬病。若僱員不幸未能成功申請法援,則需自掏腰包請律師進行清盤程序,變相成為僱員維權的阻礙。勞聯強烈要求政府減省並簡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將勞審處判令視為僱員直接申領破欠特惠款項的「金鎖匙」。
3) 設立恆常失業援助制度
新冠疫情爆發至今,香港勞工市場急劇變化,不少僱員可算是「坐困愁城,山窮水盡」。勞聯歡迎政府聆聽勞工界聲音,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對「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作出多項改善,但因應第五波新冠疫情反覆,以及國際局勢動盪等影響,本港經濟短期內恐難以復甦,令到勞工市場前境晦暗。勞聯促請政府在「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臨時失業支援」的基礎上研究設立恆常失業貸款基金及失業援助制度,避免當社會極需要失業援助時,才臨急抱佛腳設立臨時制度。
去年,政府宣佈凍結最低工資水平在37.5元,令到一眾正領取最低工資的基層勞工要到2023年才有機會調整工資,變相凍薪4年。清潔及物管行業是領取最低工資勞工主要集中行業,他們是香港防疫抗疫中為社會作出貢獻的「無冕英雄」,但其工資不斷被通脹蠶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在保障基層勞工上更有擔當!勞聯強烈要求最低工資一年一檢,讓收入偏低的基層勞工得以改善生活質素,彰顯「尊嚴勞動」的價值。
本港的勞資不對等狀態,讓僱員的議價空間有限,政府應立法保障勞工擁有集體談判權,確保勞資雙方擁有對等的溝通平台,社會方和諧穩定。
5) 在職培訓、培訓轉型 學術與職業教育雙軌發展
疫情持續兩年多,香港社會及經濟出現轉變,而各行各業不少僱員都遭受停工/無薪假、開工不足、甚至失業等影響,正是政府推動資歷架構的契機,提供誘因,例如向參與評估的僱員發放津貼,以鼓勵勞工學習新技能或考取過往資歷認可資格。勞聯認為政府可參考「建造業議會紓困基金 – 註冊工人多技能培訓項目」或「先聘用、後培訓計劃」的經驗,普及至其他行業例如飲食行業、機電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
在「再工業化」政策下,政府推動產業多元化。但本港在推動職業教育發展的力度略有不足,勞聯認為政府應盡快重新思考定位,改革職業教育,撥款成立職業教育推廣基金,推動學術與職業教育雙軌發展,及早規劃與部署才能為本港培養多元人才、專業工種,為年輕人提供多元的就業出路。同時政府應設立有薪教育假期,長遠下來才能令「自我增值」蔚然成風。
6) 擴大職業病保障範圍 新型肺炎納為法定職業病
《國際職業病目錄》包含了106種職業病,內地法定職業病亦有132種,相比本港僅有52種職業病為高,顯示本港職業病保障範圍的不足。勞聯建議政府成立由勞、資、官三方組成的「職業病研究所」,主動研究工傷勞損比率特別高的行業,或本港行業特色引致的疾病或勞損,建立本地醫學文獻、數據,定出客觀標準,如將「肩頸背」、「下肢勞損」、「半月板勞損或痛症」、「過勞死」等納入《僱員補償條例》職業病列表之內。勞聯亦倡議政府成立中央僱傭補償基金,讓工傷工友得到及時援助。
第五波疫情爆發至今,勞聯接獲一些工友反映,指僱主不接受衛生署發出的檢疫令、隔離令為病假證明,以致未能享有疾病津貼。勞聯要求政府在修訂《僱傭條例》時,相關條文必須設追溯期,確保早前受影響勞工也能享有權益。另外,政府亦屢屢指多個行業為「高危群組」,勞聯促請政府將新冠肺炎(COVID-19)」納為《僱員補償條例》法定職業病,讓因工染疫的僱員能獲得適切的保障和合理賠償。
7) 修訂 4.1.18 連續性契約規定 保障「零工經濟」勞動者
新冠疫情加速就業市場零散化及「零工經濟」興起,有些僱主為逃避責任或降低成本,刻意長期以短期合約形式聘用或安排僱員工作時間低於「4.1.18」的規定,令本應可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喪失法定權益。勞聯認為,政府必須修訂「4.1.18」連續性契約的規定,加強對短期合約工/零散/兼職工人的保障。
香港自由工作者或所謂「平台從業者」愈來愈多,然而相關勞動者卻缺乏現行勞工法例如《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等保障。一旦服務購買者拖欠款項,他們不能向勞工處求助、甚至組織職工會的權利也受到剝削。勞聯促請政府儘快立法保障自由工作者及平台從業者的權益,將傳統自僱人士區分,在法例中清晰界定僱員身分的涵義或新增一個獨立工作者的受僱類別,使他們免受不公平合約條款損害及享有勞動者應得的法例保障和權益。
2021年1月至今,本港發生了44宗工作期間的致命工業意外,工人「要攞條命去工作」的情況仍十分惡劣。勞聯促請政府儘快調升職安健法例的罰則和加強巡查執法,增加阻嚇力以杜絕僱主輕視心態,並成立由政府高層主導的跨政策局專責小組,制定全面的職安健及勞工保障政策,切實改善高危工種工人的工傷保障及職業安全。
香港工時之長,世界知名。政府卻以11個行業三方小組討論結果來制定「合約工時」指引,「指引」毫無法律效力,從「工資保障運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例子可見依靠僱主自律是妄想。相反,合約工時是變相合理化長工時、無償加班的「糖衣毒藥」。勞聯重申,工時過長嚴重破壞勞工的健康、學習進修及家庭生活,促請政府重回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的正軌。
除上述外,勞聯還要求政府放寬連續四天病假才可享有疾病津貼(有薪病假)的規定;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僱員權益;加快落實劃一假期;推動兩性職業平權等。
過去數年,香港歷盡風雨,新冠疫情未平,加上國際博弈白熱化,前路漫漫。勞聯期望政府繼續聆聽勞工界聲音,以有擔當有魄力的務實精神,儘快完善各項勞工政策,優質就業是促進社會穩定和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讓努力工作的市民能夠分享合理成果。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謹啟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