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勞工及福利局
羅致光局長
儘快落實 14 週產假、 協助婦女就業
政府於 2020 年 1 月 8 日向立法會提交《2019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將法定產假由 10 個星期增至 14 個星期, 勞聯表示歡迎。但令人擔憂的是,自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委會)首讀後,面臨重重波折, 令通過條例草案再添變數,勞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懇請政府, 儘快及以靈活的方式讓「法定產假 14 週」惠及在職懷孕婦女。
為「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設立「追補期」
羅局長曾提及,不論條例草案在何時通過,政府都需要 18 個月時間去建立發還款項的機制。為免讓在職婦女一等再等,勞聯建議政府將這 18 個月訂為「追補期」,即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在職懷孕婦女便可以獲得額外的 4 週產假薪酬,而僱主在這建立發還款項機制的期間內所墊支的薪酬,可以在政府正式實施「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後追補。
取消補貼上限
現時條例草案以每名僱員月薪 50,000 元為基準,設定產假薪酬上限為 36,822 元, 這是一項不合理的安排。 勞聯認為,所有在職婦女不論職位或薪酬高低,均應一視同仁。 因此,本委員會要求政府在條例落實後, 必須盡快檢討並作出修訂, 取消有關上限。
增加託兒服務以協助婦女就業
疫情過後, 預期經濟將面臨下行壓力, 失業率亦將進一步提升, 不少家庭都面對財政壓力,勞聯要求政府增加託兒服務以協助婦女就業。 勞聯多年來一直建議政府要全面拓展幼兒照顧服務,讓家庭照顧者可以有機會投入職場, 以減輕家庭財政壓力。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婦女事務委員會
202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