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表示,隨收隨支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遲早出現財政問題,往往須延後退休年齡、降低退休金水平或增加供款率以改善財政狀況,調整過程漫長而痛苦,這暗示政府在未諮詢前,已經否定全民退休保障的可行性,勞聯對此表示失望。我們認為可以在周永新教授團隊(下稱周教授)的《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報告》(下簡稱《報告》)所建議的全民老年金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報告》亦指出綜觀世界各地如台灣、日本及瑞典均有完善的公共退休保障,設立退保機制已是大勢所趨,並且有足夠的外國經驗作為參考。對於是次就「全民」及「非全民」退休保障方案進行比較,我們重申一貫立場,促請政府落實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切勿耽擱,讓退保流於諮詢空談的階段。
應保證所有長者有基本養老的權利
根據世界銀行提出的五條退休保障支柱概念,香港仍缺乏「第一支柱」,即公共退休保障金,而在某些國家的第一支柱是不設審查機制的,這與長者生活津貼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設有資產審查機制不同,長者生活津貼及綜援是世界銀行建議的零支柱,是給予貧困長者最低入息的社會保障制度,設有審查機制,確保社會上不會有長者落入赤貧狀況。但我們建議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卻並不單只是保障貧困長者,而是保證所有長者退休後有基本養老的權利。
非全民退休保障未能覆蓋整體有需要長者
我們必須明白,落實退休保障的原義,正正就是保障整體退休人士的權利,「非全民退保」在概念上與原義已有衝突。我們不反對在常規扶貧政策上設有資產審查,以助有需要人士。但不能否認的是,在退保政策上設資產審查,會令部份資產僅高於限額的低收入或零收入長 者難以受惠。以現實情況來看,現時有部份合資格申領綜援的長者,憂心世俗眼光對其作標籤,最終放棄接受援助,因此設有審查關卡的非全民退保,實未能覆蓋所有有確切需要的長者。
全民退保方案的可行性
《報告》內六個不同團體建議的方案中,有三個是全民劃一金額、免審查的,《報告》指出雖然這些方案的開支比現有的長者社會保障制度為高,但由於資金來源並非單單倚賴政府,故政 府的經常性財政承擔並沒有增加,而周教授建議的全民老年金亦可運作至 2041年。加上政 府財政儲備頗為充裕,據預計 2014 至 2015 年港府財政盈餘將近 638 億元,到 2019 至 2020年更估算有 9,488 億元財政儲備,因此政府應該朝著這個方向深入探討,而非在諮詢前已排 除全民的可行性。
貧窮長者持續上升
目前惟一毋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每月金額僅得 1,180 元[1],要長者賴以維生根本是天方夜談,更遑論是改善長者整體生活質素。《2012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貧窮長者數目持續上升,即使在一系列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該年度貧窮長者數目仍將近 29.6 萬人[2]。在財政儲備充裕的情況下,我們長者的生活依然毫無保障,平均每三個長者便有一個處於貧窮線之下,朝不保夕,退休或喪失工作能力後,難以承擔沉重的日常生活開支,試問這就是社會對待辛勞半世的勞動者的合理回報嗎?若果政府只推行非全民性的退休保障制度,我們擔心受惠人數有限,跟現時的長者生活津貼情況相似,難以整體改善長者的貧窮情況。
自願性儲蓄和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不足
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2014 年第二季度香港勞動人口數目為 387.2 萬人,總就業人數達374 .47 萬人,撇除外籍家庭傭工後,個人每月收入中位數為 1.4 萬港元[3]。依香港情形為例,作為退休第二根支柱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是僱主和僱員以僱員入息水平為準,每月向強積金受託人注入有關 5%或以上作為供款,但強積金的累算權益亦可就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進行對沖,有些僱員的累算權益便提早被『沖』了出來,未能累積作退休之用;而且若僱員工作年期不長,到退休時支取的強積金款項根本不足以維持往後二、三十年的生活開支。在現時百物騰貴的情形下,打工仔憑藉微薄的收入亦難以倚賴自願性儲蓄作為有效退休保障。根據《香港人口推算 2012-2041》,預算本港 65 歲或以上人口將會飆升至近 256 萬人,約佔總體人口的三成[4]。故此我們更需要未雨綢繆,儘快落實全民退休保障。
隨著本港人均壽命延長,退休年齡亦應被進一步延後,以期有效善用勞動人口資源。政府早前宣佈預留 500 億元改善巿民退休保障,本會希望政府能妥善運用該筆款項,並採取僱主、 僱員及政府三方供款模式,儘快落實全民退休保障,讓長者老有所依。
[1] 社會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福利署網站
[2] 《2012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頁 25 至 26
[3] 政府統計處網站
[4] 《香港人口推算 2012-2041》,頁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