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勞工處
孫玉菡 處長
勞聯對「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罰則」意見
根據勞工處公佈的「2020年上半年職業安全及健康數字」[1]顯示,12502宗個案中有113宗為死亡個宗,可見致命工業意外高企,單單是2020年12月上旬短短九天時間就發生了4宗工業意外,2死3傷。過去,不少嚴重或致命工業意外個案法庭判處僱主的處分過低,助長了僱主「膽搏膽」或僥倖心態,難以產生阻嚇力,工人生命安全容易被僱主漠視。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下稱:勞聯)過去一直向局方反映加強罰則方面的訴求,對於勞工處終肯落實「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罰則」表示歡迎及支持,但仍有以下建議:
設最低刑罰起點,建立定罪名冊
1955年訂立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1997年訂立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已逾二十年無修訂過,人命高於一切,政府及僱主不應以經濟不景為藉口拒絕修訂法例。勞聯及本港打工仔萬分期望勞工處將「僱主一般責任條款」、「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及監禁刑期調高的法例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儘快通過。同時,勞工處應為不法僱主各項違例行為,尤其嚴重或致命工業意外個案制訂最低刑罰標準,否則難以保證相關法例能起到應有的阻嚇之效。就此,勞聯建議勞工處建立「違反職業安全健康定罪公司名冊」,量刑時除參考定罪公司的營業額外,更應審視該公司是否「慣犯」,如是法庭就應調高刑罰起點,從根本上加強對僱主的阻嚇力,變相鼓勵僱主重視前線員工的職安健培訓,以及提供足夠而合適的安全設備。
成立勞、資、官三方專責小組,檢討和研究高危工種安全指引
勞工處「2020年上半年職業安全及健康數字」顯示,致命工業意外建造業有22宗,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有19宗,專業及商用服務有27宗。勞聯建議勞工處應儘快成立勞方、資方及勞工處處長為代表的專責小組,以務實態度檢討和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作的安全指引,助僱主及僱員改善工作環境及各項流程安全設定,及改善工人的工傷保障,包括保險、賠償、治療及復康服務。
「安全出門,安全回家」是人人渴望的,但每年總有家庭因為工業意外而失去家人。政府在推動僱主承擔更多職業安全健康責任方面應提供財政資助或技術支援,更應與業界建立或檢視現有制度及實際做法,做好把關工作,向工業零意外的目標進發。
勞聯權益委員會 勞聯職業安全及健康推廣委員會 謹啟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