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聯對2017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意見

勞聯對2017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意見

香港社會近年政治形勢愈走極端,其中的主因是經濟發展欠方向、住屋問題未解決、勞工問題議而不決,退休保障問題未見曙光。行政長官早前強調其團隊就任以來,集中力量發展經濟、處理房屋、扶貧安老等民生問題,勞聯歡迎政府正視民生及經濟發展問題,但要把各項施政工作做到到位,政府應有宏觀的視野,聽取及平衡各方的意見,積極落實具體政策,議而不決只會令香港整體社會成為輸家!現屆行政長官任期尚有數個月,勞聯要求行政長官及團隊應吸收過去四年多的施政經驗,在本屆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實事求是,推動及落實政綱內已有一定社會共識的政策,改善本港勞工權益,保障基層生活,達致老有所依,安居樂業的和諧社會。 

保障勞工權益,培育下一代

  1. 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根據積金局「以強積金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申索統計報告」,當中提到在2015年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申索數目達到47300,涉及僱員為45300人,申索總額為33.54 億元[1]。由2001 年7 月至2015 年12 月為止,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申索款額更累積至280 億元,足見對沖機制嚴重蠶食僱員的強積金。

扶貧委員會的退休保障諮詢於本年6月21日結束,稍後透過分析所收集的意見,以交代退保發展路向,當中包括強積金對沖的問題。行政長官亦於10月公開承諾,將於任內處理對沖問題。本會希望行政長官不再開出「空頭支票」,儘快兌現承諾處理強積金對沖機制所存在的詬病,確切保障僱員失業和退休後的生活。

  1. 落實標準工時立法

政府漠視勞工界六位代表的退出,摒棄「3.18共識」,強行推出第二輪諮詢。即使最終諮詢報告出台,其結果亦都因缺乏勞工界的參與而欠缺認受性和公信力。本會促請政府及標準工時委員會重返「3.18共識」,以立法的形式規管每週工時和超時補償方法,解決香港僱員工時過長的問題。本會重申「標準工時」應訂為每週44小時,讓僱員的工作和生活取得平衡。在超時工作的工資率方面,應訂為基本工資率的1.5倍,避免出現無償加班的情況。

  1. 加強保障職業安全

勞工處資料顯示,2016年上半年的職業傷亡個案爲17,283宗(比去年同期上升0.9%),包括死亡人數103人 (比去年同期上升25.6%)[2],這反映職業傷亡的情況沒有改善。本會認為政府應加大力度保障職業安全,成立由勞資雙方及勞工處處長代表的專責小組,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人的工傷保障,包括保險、賠償、治療及康復服務等。政府亦要檢討現行相關的法例,參照實際工資水平和通脹調整職業傷亡及工業意外的賠償金額,就不法僱主各項違例行為設立量刑起點,以起阻嚇作用;檢討香港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標準,將「頸肩背」和下肢的勞損納入職業病列表,向各行業特別是飲食業加強宣傳,改善工作環境,避免因工作環境而引起的意外。

  1. 儘快向相關工人發還破欠基金遣散費差額及擴大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本會經過多年的爭取,終審法院終於在今年5月裁定勞工處計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應付遣散費特惠金的方法錯誤,因此,政府應主動聯絡被少付補償的工友,儘快發還差額。此外,政府應主動檢視現時破欠基金的涵蓋範圍和各項目特惠金的上限並作出合理調整,以擴大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加強對工人的保障。

  1. 劃一假期日數 設立有薪教育假期及檢討分娩假和侍產假

現時香港僱員的假日權益不一,有17天的公眾假期和12天的法定假期(勞工假)。本會調查顯示,年青人對合理假期和福利的追求殷切,將之列為眾多好工元素的首位;而普遍工友認爲勞工假感覺爲「低人一等」,放取公眾假令他們更覺得擁有足夠時間去陪伴家庭及朋友和更有意欲於工餘進修。本會建議政府應儘快修訂法定(勞工)假期的日數,讓其增加至和公眾假期一樣;並設立每年4天的有薪教育假期,以鼓勵僱員進修;以及延長產假周數至14星期和提升至全薪,以配合政府對家庭友善的政策;此外,侍產假已設立超過一年,應儘快進行檢討,增加其日數及給予全薪。

  1. 正視公務員訴求

政府在2016的施政報告提及會深入了解公務員的訴求,確保政府的服務與時俱進。但事實上政府的公務員政策表現強差人意。就延長退休方面,政府只安排2015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延遲退休多5年;而現時將近退休的人員,有關其延長退休的執行細節卻遲遲不肯落實。因此,本會建議政府儘快改善延長退休方案以涵蓋所有公務員,並為部門提供審批指引,讓快將退休的公務員繼續為政府和社會服務。此舉亦可以爲社會起牽頭作用,間接鼓勵企業延長退休年齡和重新招聘有能力且健康的退休人士。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市民對於政府的期望與日俱增,公務員所面對的工作量和挑戰亦愈來愈多,承受不少壓力。至2015年6月止,在同一崗位持續服務5年或以上的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共2,820人。該現象反映相關部門在個別崗位上有長期的運作需要,因而需認真重新評估人手編制,新增公務員職位,取代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這樣不但減少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之間的爭議(如同工不同酬),從而加強僱員對工作崗位的歸屬感,最終強化服務質素,達到多贏(政府、僱員及市民)的局面。

醫療福利方面,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2015年11月19日與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僱員總工會面談中坦言並非提供服務的設施不足,而是招聘醫生的情況未如理想。政府有必要正視此情況,從多方面思考如何保留現有人才和吸引新人加入。此外,本會亦強烈建議將中醫藥服務納入醫療福利、為按新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增加及延長退休後的醫療福利、以及為有需要的病患者提供護理服務。本會希望政府能正視公務員的訴求,以挽留人才爲政府和社會服務。

  1. 推動和配合家庭友善政策 為基層製造就業 釋放潛在勞動力

隨著醫療進步和生活條件的改善,現今大多數人即使到了退休年歲仍有足夠的體力和精神應付和履行工作,仍可以繼續為市民服務,為香港效力;本會較早前調查發現,超過一半的受訪家長認爲照顧子女是「影響選取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僱主團體聲稱出現人手短缺但卻未有提供足夠的學徒實習名額;新移民或少數族裔因得不到足夠的支援而未能投身社會。

為釋放以上退休人士、婦女和基層人士(如新移民、少數族裔)等潛在勞動力,政府應進一步推動和配合家庭友善政策,特別著重延長退休年歲;除延長服務時間外,按照地區的需要和逼切性增撥資源,以改善託兒服務;推動院校與業界的合作以加強職業教育;鼓勵業界推動家庭友善工作指引,研究「在家工作」的可行性;加強扶助新移民和少數族裔等,避免浪費了他們寶貴人生及工作的經驗,造成社會人力資源的損失。

  1. 反對擴大輸入外勞 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政府在未與勞工顧問委員會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單方面於2015年5月推出「補充勞工計劃」的「優化」措施,容許外勞在多個工程合約、多個工作地區工作,這是勞工界不能接受的事。本會認為現時的「補充勞工計劃」已足夠發揮輸入勞工的功能,有關措施只會嚴重影響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要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不能單靠輸入外勞,應從多方面著手:監管承辨商在招聘時的職位工資水平貼近市場;適當地調節公共工程和私人建造工程的數量,令建造業的工程能持續平穩地展開;加強職業教育和業界的培訓,以吸引更多新人入行。本會認為現行「補充勞工計劃」的機制已足夠,任何輸入外勞的計劃都應在「補充勞工計劃」機制下實施。

  1. 最低工資一年一檢

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薪28元自2011年5月正式實施,到2017年5月將調升至34.5元,累積升幅只有23.2%,加幅仍低於同時期的通脹升幅。另外,代表基層打工仔的實質平均薪金指數及購買力多年來並無明顯改善,這亦有違實施最低工資的原意–「防止工資過低,保障勞工免受剝削」。現行「兩年一檢」的週期過長,加上檢討時又往往與實施日期有一段距離,導致最低工資水平未能與實際通脹情況接軌,低學歷和低技術僱員在條例保障底下也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最低工資委員會表明修訂現行檢討週期非法例賦予其權力範圍,而主導權在行政長官。本會強烈建議政府參考一些主要經濟體系(如英國、澳洲、新西蘭等)之最低工資制度,縮短檢討週期爲「每年一檢」,讓最低工資增幅與香港實際環境接軌,保障更多基層工人的生活。

  1. 強化生涯規劃 發展多元產業 加強職業教育

政府在2016年施政報告提出會全盤接納「推廣職業教育專責小組」所提出的建議,並積極考慮如何落實。本會認為香港若要保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長遠應發展多元產業,致力推動本港各項具領先優勢的產業,制定長遠發展政策,為年青人開拓更多新出路。就專責小組所建議的延長「職業教育和就業支援先導計劃」,政府應加強與業界及工會、非牟利團體等合作,透過多方面鼓勵行業加入該先導計劃,以及提供足夠的學徒實習名額,不但可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減少輸入外勞,更能為學生提供職業體驗的機會,使到理論與實踐並重。

紓解貧困,增加收入

  1. 儘快推行「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休保障

隨著本港人均壽命延長,本會支持一個可讓65歲以上長者即時受惠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並要求政府明確提出落實該制度的時間表。扶貧委員會將於2016年年底提交退休保障公眾諮詢的報告,本會亦已反映意見,包括:支持「不論貧富」的方案,不單只是保障貧困長者,而是保證所有長者退休後有基本養老的權利;在退保政策上設資產審查,只會令部份資產僅高於限額的低收入或零收入長者難以受惠,不單使受惠人數有限,更無助真正解決長者的貧窮情況;保障計劃每月金額約為3500元,並以三方供款模式進行,由社會各界共同負擔,避免將財政壓力集中於單一群體,讓所有長者能夠受惠。政府於2015年宣佈預留 500 億元改善巿民退休保障,本會希望政府能妥善運用該筆款項,甚至作為起動資金,推動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1. 優化「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勞工處在2016年6月完成檢討「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維持現行資產審查的機制和資助額。本會表示失望並再次建議政府慎重考慮取消該項計劃的資產審查,只設入息限制作為申領資格,讓更多人受惠,令計劃真正達至鼓勵就業的目標。資助額方面,現時半額津貼的金額(每月300元)遠低於目標申領人士的平均交通費開支(當區為442元和跨區為481元),本會要求政府按照實際情況調整津貼的金額。

此外,申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個案比預期少,本會要求政府全面檢視該計劃,包括申領資格、運作方式和資產上限等,儘量優化計劃及加強宣傳和推廣,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士受惠。

  1. 增建公屋及寬免租金 為輪候冊上的申請人提供租屋津貼

截至2016年6月,公屋輪候申請個案約有28萬多宗。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的10年建屋目標是20萬個單位,但預計未來5年未能達到一半目標,換言之平均輪候公屋時間將會更長。面對公屋需求增加,本會要求政府做好與其他持份者的協調工作,探討不同的可行方案,如增加發展密度、改劃現有土地、開發新發展區等,以增加公屋的供應量。另外,政府專責小組亦應密切監察項目進度,確保工程能按計劃完成。

為紓緩基層巿民的生活壓力,政府應寬免公屋住戶租金、為公屋輪候冊上的合資格家庭提供私樓租金津貼及稅務寬減,及對私人住宅實施有限度租金管制,以解決私樓租金日趨飇升的問題。

  1. 設立失業貸款基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於2008年12月答覆立法會問題時曾表示經濟有困難的失業人士可申領綜援,故未有考慮設立失業貸款基金。然而,有關綜援津貼設有資產審查,使受惠人數有限。儘管過往12個月的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維持穩定的低水平(幅度分別為3.3%至3.4%及1.3%至1.4%),但本會建議政府為長遠打算,成立專責小組探討設立失業貸款基金的可行性,大方向是以貸款的方式協助失業人士渡過難關和重投勞動市場,而相關的具體安排需與業界和各持份者達成共識。

  1. 檢討稅制,擴闊稅基

本會認為政府欠缺長遠的財政展望,所以必須加強前瞻性籌劃,檢討現行稅制,擴闊稅基,防範於未然。參考現時全球多個國家如英國、澳洲、德國都有推行物業資產增值稅,香港亦應設立資產增值稅,以能者多付為原則,規定在證券市場和物業轉讓上獲利者需繳稅,增加庫房整體收入。

另外,本會建議政府在徵收利得稅上可引入累進成份,以盈利比率來調節徵稅多寡,利潤較高的企業應繳付更多稅項,承擔較大的社會責任,體現了公平稅收原則。勞聯亦建議政府延續2015至16年財政預算案的方針,對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作出寬減,並擴大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子女的免稅額,協助低收入家庭,紓解貧困,還富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