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勞工處 陳嘉信 處長 政府完善勞工政策 更好保障基層勞工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下稱「勞聯」)代表屬下各行各業的工會團體,以及根據現時本港勞工工作實際情況,整合各方聲音和意願後撰寫這份意見書。特首在任內的首份施政報告以專題表述「退休保障及勞工」的政策,是值得肯定及鼓勵的做法,因此,勞聯期望處長亦能開放地、仔細地考慮和聆聽本會的意見,改善以下各項有關勞工切身權益問題,完善對基層勞工的保障。
2017施政報告發佈前夕,政府已不斷放風,表示因安老行業人手不足而有需要考慮在「資助安老服務」輸入外勞。特首及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向傳媒解釋勞工政策時,亦多次強調基層員工包括安老業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下,要考慮輸入外勞,勞聯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以及反對以擴大輸入外勞作為解決行業人手不足的方法。安老行業和職業司機人手不足的問題,原因是在於薪酬待遇不理想、工時長及欠缺晉升階梯。 以安老院舍行業為例,假如資助院舍員工的薪酬待遇,跟隨現時政府薪級點不變,至今應該已達到$17,000至$18,000元的水平,但自政府更改制度,轉變為一筆過撥款後,不少資助院舍為節省成本,反而令員工的薪酬待遇比十多年前更差。現時,安老院舍照顧員月入中位數只有$12,600,部份從業員每天工作時數長達10-12小時,每日更需要處理排泄物及嘔吐物等厭惡性工作,日常扶抱院友亦需大量體力勞動,相比保安員、清潔工人、校工、洗碗工等在晉升階梯和薪酬待遇方面毫無優勝之處。安老院舍行業如此欠缺吸引力和競爭力,自然難於吸引新人入行。 所謂正本清源,勞聯認為政府理應從根本問題入手,增加資源及制定措施改善從業員的薪酬待遇,吸引有資格且有能力的打工仔入行,特別是年輕人。同時,政府亦應加大力度和配套措施為有意投入職場的婦女及少數族裔等提供支援,以釋放更多潛在的勞動力,讓其成為本地勞工的生力軍。 勞聯重申,應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反對政府盲目地一刀切以擴大輸入外勞解決人手需求,如日後的機場三跑道工程,輸入外勞亦應透過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進行。 2. 取消強積金對沖 儘快提出落實時間表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表明,願意加大財政承擔,以減低取消強積金對沖對中小微企的影響,以及協助僱主為日後需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開支作專項儲備,並承諾年底前提交勞、商界都接受的具體方案,勞聯對此表示歡迎。勞聯要求政府儘快提出落實時間表,並維持僱員現時的長服金和遣散費權益不變,全面取消強積金對沖,以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 3. 檢視假期制度:延長侍產假至7天全薪及產假至14週全薪 政府施政報告建議男士侍產假的日數,由現時3天增至5天,勞聯表示歡迎。男士在照顧初生子女及產後太太的角色實在非常重要,勞聯要求政府日後將男士侍產假延長至7天並達至全薪,與時俱進持續改善勞工待遇。 另外,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曾在電台解釋施政報告時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產假是14個星期,內地產假亦接近這個水平,香港沒理由低於此水平,並表示政府會於一年內完成法定產假由10週增至14週的研究,與國際勞工公約看齊。增加產假日數能令媽媽有更多時間休息和餵哺母乳,勞聯促請政府儘快檢討並落實法定產假增至十四週及達至全薪。 4. 劃一勞工公眾假期日數 消除落後及不平等 對於羅局長表示任內無計劃劃一勞工公眾假期至17天,勞聯深感遺憾。勞工處早在2011年委託政府統計處,透過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就劃一假期做過仔細調查,收集有關數據,其後調查報告也經勞顧會討論,對劃一假期日數的研究已有一定基礎,但現屆政府突然表示不會在任期內處理劃一假期,勞聯認為非常不合理。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5年2月,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提交的「香港僱員放取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的調查」的結果顯示,全港有多達97萬8千多名僱員是放12天傳統稱為「勞工假」的法定假期,佔全港僱員人數超過三成。數據同時顯示,假期越少,工時卻越長,放「勞工假」的僱員,平均每星期工作5.9天;而放17天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的僱員,平均每星期工作5.3天。調查也顯示,低薪行業如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食品加工及生產、洗衣及乾洗服務以及零售業等,皆有較高比例的僱員只放取勞工假。 報告也指出,按政府經濟顧問估計,整體僱主遵行有關法例每年預計增加的成本(調查以 2011 年工資水平計算),增加一天法定假日為3.7億元,若增至五天法定假日,需要18.3億元。有其他機構評估是全港僱員每年的勞工成本超過5,000億元。以此計算,18.3億元其實只佔整體勞工成本0.3%左右。值得留意是,政府這個估算,是假設僱主全數聘用人手替補放假的員工,但實際情況未必如是,若再扣除這個因素,成本可能更低。 增加5天假期可讓打工仔更多時間陪伴家人,進一步落實到政府提倡的家庭友善政策,也可鼓勵市民在職進修。所以,勞聯強烈要求政府儘快修訂勞工假的日數,使之與公眾假期看齊,從制度上消滅這落後及不平等的情況,讓約100萬在工作崗位上努力奮鬥的基層僱員享受同等的待遇。 5. 『破欠基金』盈餘豐厚 應儘快發還差額及擴大特惠金保障範圍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破欠基金」)應付遣散費特惠金的錯誤計算方法,在2016年5月得以糾正。但根據勞工處2017年8月資料顯示,大約只有500宗個案,獲發還特惠金少付的差額,涉及款項為1,440萬元。勞聯促請勞工處主動聯絡受影響的工友並提供協助,簡化申請程序,以及加快處理個案和批款,讓受影響僱員取回應得的權益。 截至2017年3月底,『破欠基金』的累積盈餘已經達到45億9,060萬元,顯示基金水浸。『破欠基金』成立之目的,是為解決因公司破產而被拖欠工資陷入經濟困難的工友解燃眉之急。立法會於2012年4月通過《2012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將保障範圍擴大至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修訂並於2012年6月生效。當時,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同意在《修訂條例》實施一年後檢討。勞聯認為,特惠款項的墊支金額自從1996年2月修訂為現時水平,已二十多年未有修訂,而『基金』累積了豐厚盈餘,完全可以為受影響僱員提供更多更佳保障。因此,勞聯促請有關當局儘快檢討『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上限及涵蓋範圍。 6. 檢討職安健政策 擴大職業病保障範圍 根據勞工處統計數字顯示,在2017年上半年,包括所有工作地點的職業傷亡個案數字為17,092宗,職業傷亡致命個案的死亡總人數為104人。按行業分類,建造業的工業意外便錄得1,816宗,比去年同期1,758宗增加3.3%。死亡個案有8宗,比去年同期的6宗為高。從數字可見,全港的職業傷亡個案數字一直徘徊在高位,情況令人擔憂。特首在施政報告中稱會檢討職安健法例,加重罰則,期望於今年內提出初步的修訂方向,而勞工處也正就職安健法例的罰則,尋求律政司意見。 最近,審計署報告分析法庭就《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被定罪的個案中,最常見的5 種罪行所判處的最高罰款額和平均罰款額,雖然在2012至2016年增幅為47%,但最高罰款額只有約12萬,而平均罰款額也遠低於法定20萬元的罰款額的上限。 勞聯認為應加強罰款額,以收阻嚇作用,防止僱主心存僥倖、罔顧安全的心態。同時,勞聯強烈要求勞工處應儘快成立勞方、資方及勞工處處長為代表的專責小組,檢討和研究改善高危工種,例如高空工作或地盤內工作的安全指引,與及改善工人的工傷保障包括保險、賠償治療及康復服務。當然,政府亦應積極考慮設立相關指引,用以規範及提升業界安全管理系統内的人員(如安全督導員)的質素,有助僱主改善工作環境及各項流程安全設定,提昇業界職業安全。 審計署報告同時亦指出,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勞工處非經常施工的建築地盤工作場所共有6,074 個積壓個案,而非建築地盤工作場所則有23,414個積壓個案。在此,勞聯祈望勞工處能在監察、視察工作場所的進度方面加強效率和縮減延誤時間,以加快清理積壓個案,保障工人在工地的安全。 另一方面,根據統計處2017年7月至9月數字,全港工作人口已超逾396萬人,而2017年上半年經證實的職業病個案,只有143宗,但其實從各種證據反映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以餐飲服務業為例,2017年6月從事餐飲服務業人數已超過24.2萬人,在2016年全年,飲食業的意外有4,975宗。 勞聯在2016年5月完成了一項有關飲食業從業員調查,除了工傷意外,他們普遍面對長工時和工作勞損問題;因僱員經常需要站立工作,下肢勞損是常見的職業病。受訪業界人士平均每周工作5.5日,每日工時長達8.9小時,當中站立時間竟高達7.5小時,大部分人肩膀和腰部勞損程度最大,更有41%人士因身體痠痛或麻痹徵狀而影響工作。 雖然,勞工處稱已經加強與大型飲食連鎖商溝通及加強宣傳,例如,每3小時容許僱員休息15分鐘,但指引並無約束力,僱主可依可不依,對減輕僱員長期積壓的工作勞損功效成疑。因此,勞聯要求政府當局與時並進,將肩頸背和下肢的勞損或痛症等常見工作疾病,例如:下肢靜脈曲張、足底筋膜炎、膝骨關節炎和肩周炎等納入《僱傭補償條例》下職業病受保障範圍。 7. 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僱員權益 今年8月,本港歷史上第五強的強颱風「天鴿」襲港,十號風球下,本港有一名男子墮海死亡;鄰近的澳門則大停電,全市停頓更釀成至少8人死亡的慘劇。本港公共事業及個別行業,例如公共運輸、醫療服務、保安、酒店、食肆及娛樂場所的僱員,無論強颱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或是酷熱天氣下,均需上班,以維持基本服務。 新一任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10月18日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勞工處並無備存在惡劣天氣下需要工作的僱員人數及與此相關的統計數字。同時,也沒備有因工作環境或惡劣天氣而導致傷亡的資料。明顯地,政府對在惡劣天氣下受影響的行業人數及工友傷亡「並不重視」,以致連基本數據也沒有備存,對此勞聯表示驚訝及認為不合理!我們要求政府作出改善措施,儘快為惡劣天氣下需要工作的僱員人數及與此相關的統計數字和傷亡的資料備存紀錄,供日後制定政策時作參考,以及定時發佈相關數據給公眾。 勞工處雖然編製了「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然而,這種工作守則及指引,並無法律效力,其實是「紙老虎」,對工友的保障有限。例如不少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交通工具或惡劣天氣津貼,如工會曾收到機場保安員工求助,表示被公司扣減假期或以工時填補;也有巴士司機被召回公司候命,等待十多個小時而沒有獲得任何津貼;甚至有公司要求僱員在「落波後」在不合理的短時間內上班,或者要向公司「補回」因颱風而沒有上班的工作時間,情況令人髮指及憤怒。 當局應儘快研究以立法方式保障僱員在颱風及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下的合理權益。包括:僱主應提供合理颱風或暴雨額外的「上班津貼」;提供適合的交通工具上班或以交通津貼代替;為在惡劣天氣上班或留守的僱員,提供合理膳食安排等。 8. 修訂「4.1.18」連續性契約的規定,保障時薪及兼職工人 連續性契約的規定,旨在保障時薪及兼職工人,面對經濟不穩定,不少企業傾向將工作零散化和聘用兼職或臨時工人以降低成本,甚至有僱主為逃避企業責任,更刻意安排有關僱員工作時間低於「4.1.18」的規定,使這些員工未能得到《僱傭條例》的大部份保障。勞聯促請政府儘快修訂「4.1.18」連續性契約的規定,使兼職及零散僱員能被納入法例保障範圍。 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對標準工時立法及最低工資一年一檢隻字不提。及後,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多次回答議員詢問時也表明,不會在任內就標準工時立法,只會跟進「合約工時」事宜,勞聯對此表示十分遺憾! 過去,有不少意外發生是由於僱員因過長時間工作,引至身心疲勞所致,在今年9月22日的城巴意外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對標準工時委員會摒棄勞顧會「3.18共識」,漠視勞工界6位代表的退出,置廣大僱員的長工時問題不顧,勞聯對此十分失望。勞工界在2016年4月至9月期間分階段進行諮詢,主流意見認為標準工時應:以立法方式制訂,每周工時為44小時,超時工作工資率為1.5倍,以改善一些行業僱員的薪酬待遇差及長工時問題。勞聯重申:工時過長破壞工人健康及家庭生活,要求政府正視問題,勿讓城巴車禍慘劇重演。 另外,《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政府強調如數據顯示有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需要時,可少於兩年便進行檢討,但並未有解釋何謂「有需要時」,而根據過往的安排,都是兩年才檢討一次,結果出現數據嚴重滯後的問題,導致最低工資水平追不上通脹,與社會實際情況脫節,對低收入的基層僱員保障力度不足。勞聯促請政府儘快將最低工資改為一年一檢。 勞聯樂見政府推動不同退休保障的措施,包括高額長生津,終身年金計劃等,使現時退休保障的措施或政策更與時並進,亦促請政府儘快將政策落實出台。但政府更要正視香港退休保障政策不完整,導致長者及未有強積金人士面對退休仍然未有合適保障的問題。 勞聯支持一個可讓65歲或以上長者即時受惠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並要求政府明確提出落實時間表。政府有需要回應扶貧委員會在去年年底提交的公眾諮詢的報告中「較多意見是傾向支持『不論貧富』的原則」。勞聯重申:政府有責任保障長者渡過尊嚴的退休生活,故需要設立一個可持續的融資方案,以提供沒有資產審查的全民性退休保障制度。 此外,勞聯要求政府加強職業教育,「培育一支穩定的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制訂法例賦予職工會享有集體談判權;政府及資助機構服務停止外判;立法制訂有薪教育假期。香港的勞工權益應隨著香港社會的發展一同與時並進,政府在制定勞工政策上更應正視僱員的實際情況,全力向前、不能倒退。這是社會和諧發展的根本,所以勞聯要求政府在勞工政策有更多的承擔,加大力度積極改善勞工權益,保障基層僱員生活,達致老有所依,安居樂業的和諧社會。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謹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