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聯 取消強積金對沖計算機
遣散費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僱員便合資格領取遣散費: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及
- 因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而終止僱傭合約:
- 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或提早終止定期合約
- 定期合約屆滿後僱員因僱主裁員而不獲續約
- 僱員遭停工
長期服務金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僱員便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
- 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年;及
- 因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而終止僱傭合約:
- 僱員遭解僱或僱主提早終止定期合約,但並非因僱員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或裁員引致
- 定期合約屆滿後僱員不獲僱主續約
-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
- 僱員出示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 (LD424(S)),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因健康理由而辭職
-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註:如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例如僱主以不差於以前的聘用條件與僱員續約,但遭僱員拒絕,可視作不合理地拒絕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