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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員工,拒絕僱主更改作員合約

by 張先生 @, Sunday, October 13, 2024, 20:46 (29 天前)

原合約訂明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六 :上午9時至下午6時,當有需要偶爾超時工作,將獲得額外的超時工作工資

但僱主想更改合約為每月一半時間為通宵工作:下午6時至上午8時,另外每月總工作時數將變為浮動任佢要求
而只會作出被原合約少的工作補水,

問:
我已經書面拒絕新的合約安排
之後僱主現在拒絕安排工作俾我,話無工作俾我做
現在我將會照常工作時間返回工作場所等待工作安排
我憺心佢當我無工作然後拒絕出糧俾我

我應該如何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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