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合約約滿酬金
但問題是當初僱主給我們簽的強積金對沖文件只列明1700多元是用強積金對沖支付,文件是列明遣散費(A)是一筆錢,約滿酬金(B)是一筆錢,(B)是已經支付了的約滿酬金,將(A)減去(對沖)(B)後剩下1700多元是用強積金對沖。而且其他同事沒被公司告知及簽署任何文件下被提取了強積金
約滿酬金 同 雇主部分的MPF 供款都可用於抵消遣散費。
如公司能夠證明已預先支付遣散費給員工,提交相關文件後,公司是可以從雇員的MPF 戶口提取已支付的遣散費。 完全合法。 唯公司沒有和員工解釋清楚,有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