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合約約滿酬金
約滿酬金可以對沖遣散費我明白,合約都有寫,佢最後亦有行字寫住約滿酬金對沖完遣散費既餘額,可以對沖強積金出比你。但約滿酬金可以對沖強積金?依家公司好似係用約滿酬金對沖完遣散費,再提取強積金支付約滿酬金,可以咁做?佢當初解釋係遣散費有3萬,約滿酬金係28000幾,約滿酬金出糧時已支付到銀行戶口中。之後遣散費有3萬蚊對沖完約滿酬金後餘額係1700幾,餘額果1700幾蚊係用強積金對沖出比你,但依家實際情況係強積金戶口直接比人提取左僱主所有供款,即係約滿酬金對沖完遣散費,再對沖強積金出比你?可以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