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公務員放無薪產假,放年假及假日以下情況會否支付薪酬?

by KK, Thursday, January 02, 2025, 14:52 (17 天前) @ 員工M

未滿40個星期,需放無薪產假(4月至7月),先扣年假再放無薪產假,想知年假部分是否會有人工,及4月至7月的法定假日公司會否支付假日薪酬?

勞工處曾有明確規定,假若產假與法定假日(勞工假)、休息日、公眾假期等重叠,該日視作產假,出五分之四薪酬,僱主並不需另補法定假日。 當然,如產假屬無薪,則僱主須就該假日支付假日薪酬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