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收到假鈔的賠償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另外由於閣下的工作性質是屬於經常接觸現金的職業,因此閣下公司有應該設定規章及驗鈔程序,閣下只要根據規章行事及做足驗鈔程序,如發生意外責任應該不是全在閣下身上,因此本會建議閣下就此觀點與公司討論,辨出責任誰屬,如公司要求扣除閣下工資,都需要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不能違反。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