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約後舊合約條例應如何應對
以前的從事兼職並簽署兼職合約,上個月在同一間公司簽署了新的全職合約
然而覺得工作不適合,想在一個月試用期期間離職,
(1)雖然合約沒有標明,但是否一星期通知即可離職?
(2)兼職合約有標明離職通知2個月,在簽了新合約以後兼職合約條例是否還作算?我仍需繼續作兼職並如舊合約標明的離職通知繼續工作二個月?
謝謝!
以前的從事兼職並簽署兼職合約,上個月在同一間公司簽署了新的全職合約
然而覺得工作不適合,想在一個月試用期期間離職,
(1)雖然合約沒有標明,但是否一星期通知即可離職?
(2)兼職合約有標明離職通知2個月,在簽了新合約以後兼職合約條例是否還作算?我仍需繼續作兼職並如舊合約標明的離職通知繼續工作二個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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