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重新簽約 / 通知期
本人幾年前入職一家小型國際集團既香港子公司.
早一排我老闆(即香港子公司既負責人)向總公司買起香港子公司既所有股權並與原來既集團脫離關係.
交易完成後,老闆將公司改名,公司地址同我既title都轉左,但無同每一位員工重新簽約.
本人現打算離職,請問原公司合約既通知期是否不再適用,而我比一個月通知期就已經足夠?
睇完勞工條例後都無得出明確答案,希望可以有人解答,多謝!
本人幾年前入職一家小型國際集團既香港子公司.
早一排我老闆(即香港子公司既負責人)向總公司買起香港子公司既所有股權並與原來既集團脫離關係.
交易完成後,老闆將公司改名,公司地址同我既title都轉左,但無同每一位員工重新簽約.
本人現打算離職,請問原公司合約既通知期是否不再適用,而我比一個月通知期就已經足夠?
睇完勞工條例後都無得出明確答案,希望可以有人解答,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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