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已經離職怎樣釐定病假紙超過判傷日之後的計算
1. 獲註冊醫生、中醫或牙醫給予工傷病假,證明因工傷仍需要缺勤,則僱主仍須支付工傷病假錢及其他的補償,包括醫療費、永久地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等補償款項。
2. 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會在完成評估後,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評估證明 書」(即表格7或8),列明評估結果。任何一方若反對委員會的 評定,須於證明書發出後14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 勞工處在收到反對書後,會安排評估委員會覆檢評估結果。委員會在完成覆檢後會簽發「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9或10)。若 僱傭任何一方反對覆檢結果,須在證明書發出後6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3.如僱員因工受傷而需要接受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或脊醫醫治,而那些醫治是由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給予或在他們監督下給予的,僱主亦必須支付有關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