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被解僱通知期及薪金計算

by Peter @, Monday, August 23, 2021, 16:51 (970 天前)

如已過試用期,做夠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合約訂明通知期為1個月

問題:
1) 僱主可只給7日通知就解僱嗎?但合約通知期為1個月
2)年假同代通知金應該用平均日薪去計?
平均日薪是否用 月薪x12個月除365日去計算?雖然受僱不夠1年?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