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兩個禮拜想辭職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則不少於7天通知。
具體情況需視乎 閣下的合約和具體內容再行決定,若無合約則大家協商為主。
有關通知期及代通知金的相關法律條文,見:(表一)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則不少於7天通知。
具體情況需視乎 閣下的合約和具體內容再行決定,若無合約則大家協商為主。
有關通知期及代通知金的相關法律條文,見:(表一)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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