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連續4天病假同公眾假期重疊的問題
多謝閣下的查詢,疾病津貼,根據僱傭條例,只要是連續4天或以上病假有醫生紙証明及有累積夠有薪病假,就可以享有平均工資4/5的疾病津貼,以閣下的情況,累積有薪病假在入職第一個月已經開始累積,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受僱滿1個月即可享有有薪病假日2天;及其後每受僱滿1個月可享有有薪病假日4天,有薪病假日可不時予以累積,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因此如閣下病假合乎以上條件,是可以享有有薪病假的。如你已滿三個月,可享有有薪法定假你於9月28日開始請四日病假,10月1日為法定假日可全薪,另三日享有平均工資4/5的疾病津貼。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81 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