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額外扣薪金是否已違法?
我返緊一份有固定%佣金嘅全職,但我地遲到每15分鐘,除左扣返適當比例嘅人工,會額外扣$20,而遲到40分鐘就扣$60。eg.時薪平均$60,遲到60分鐘就會扣($60➗60mins)✖️60mins+$40=$100
睇左僱傭條例,認為公司已經違法,但希望有更熟悉僱傭條例嘅人可以比個更準確嘅意見
根據第57章 《僱傭條例》第VI部 工資的扣除
32.扣除工資的限制:
僱員缺勤,僱主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非法扣薪罰則及支付工資規定
#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 萬元及監禁 1 年。
#僱主必須在工資期、約滿或解僱後 7 天(曆日)內支付工資或解僱補償,否則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項支付利息及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僱員若超過 1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向僱主表明僱傭合約已被終止,則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