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職問題
本人原先係全職已在該公司工作一年,在今年7月31號被通知轉為兼職。在8月的工作時數已符合4.18。於8月31號通知僱主離職,由於兼職是自行提供上班日子,本人並無9月提交更表,僱主要7天通知期或扣除7天代通知金。但本人現時是兼職並無合約列明7天通知期需要上班。通知期和上班天不並掛鉤的情況下,僱主扣除7天代通知金是否合理?
通知期同試用期有關。
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無試用期/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 7 天
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於 1 個月通知
於8月31號通知僱主離職,不知你有否通知僱主哪天開始不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