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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號風球下僱主要求上班否則扣人工

作者: 護星者 @, 發表於: 週二, 十月 19, 2021, 18:55 (882天前) @ Liu ka yee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列明當天文台懸掛8號風球、9號風球、10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的工作安排,否則在員工上下班途中懸掛風球,僱員未能上班僱主亦應該酌情處理。同時,僱主亦有責任確保僱員在其安全環境下工作。如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未能下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崗位,僱主亦不應輕易作出處分,包括扣糧或解僱僱員,否則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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