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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強迫員工抽籤放大假

by 車厘子 @, Wednesday, October 27, 2021, 10:18 (905 天前) @ Jason cheung

多謝 閣下查詢。因資料不足夠,關於「年假的發放」,《僱傭條例》規定,在受僱每滿 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 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果是放無薪假期,全由勞資雙方協商,《僱傭條例》無就此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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