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長短週上班編排不公平問題
公司長短週上班編排 不公平問題
星期六, 公司是按長短週上班.
A組人員: 短週不用上班為第1個星期六 和 第3個星期六
B組人員: 短週不用上班為第2個星期六 和 第4個星期六
如1個月有5個星期六, 就所有員工都要上班.
在22年,
1月份 (第1個星期六 紅日假期),
4月份 (第3個星期六 紅日假期),
10月份 (第1個星期六 紅日假期).
公司回覆 A組人員在這些日子因紅日假期 不作補償或補假.
故此 A組人員 較 B組人員 上班天數多了3日.
請問是否不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