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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簽,可否唔簽?唔簽公司可否因為咁而炒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anuary 30, 2014, 10:30 (3733 天前) @ Tom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內容,僱主如更改僱傭條件,必須清楚向僱員交代,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有關條件並通知書交給僱員。故此,閣下的情況是常見的公司合約條款更變,公司是有權更改合約條款,但是需要得到僱員同意,但如僱員不同意,公司的政策是否不能執行呢?其實公司根據僱傭條例的正當理由,就可以更改合約條款。如僱員不同意合約條款的更變,可以引用僱傭條例進行申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而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視為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員有權申索終止僱傭金。因此,如員工對公司發出的條件不服,視乎合理理由來爭辯,務求達致共識。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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