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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數問

by Baggio, Wednesday, February 05, 2014, 00:58 (3705 天前)

你好. 我已在現職公司做了兩年, 我公司合約註明了我的總年薪,支薪是分13個月的. 那麼我辭職時公司是否應該按比我第13個月的薪金?
另外, 我的合約只註明每週工時是41.25小時, 但沒有註明星期六或日是否有薪(但公司一開始所有人便是5天工作). 現在我辭了職, 最後一天是14年2月11日, 但公司指我2月份只有7日薪金, 因星期六和日不是工作天, 請問這是否合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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