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數問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問題有兩個,(1)年終酬金(2)工作天及休息日薪酬:
(1)年終酬金: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合約上訂明每年都有第13個月薪金,但在合約上有否訂明第13個月薪金的發放準則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並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部分年終酬金。因此如合約上沒有其他規定,根據僱傭條例,閣下辭職是不合乎發放部分年終酬金的資格的。
(2)工作天及休息日薪酬:根據僱傭條例,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因此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合約註明每週工時是41.25小時,即是月薪是每週41.25小時的工作收入,沒有包括休息日,因此休息日無薪。由於資料不足,本會只能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作出回應,因此以上回應只可作參考之用。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