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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後, 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07, 2014, 18:17 (3696 天前) @ logistic_3@welfare-pcb.com

閣下在2013年4月入職,在2014年3月完結後,在2014年4月開始可以享有7天的有薪年假。如果公司自行將休息日變為無薪,是屬於合約條款的更變,是需要得到僱員同意的,否則屬於不合理更改僱傭條款。因此本會建議閣下,向公司了解為何會出現[$11000 / 20.5日 = $536.6日 X 6日 = 請假扣錢$3219.6]的計算方法,了解其中是否出現誤會,如公司刻意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閣下可以引用僱傭條例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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