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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約完結後仍然受聘,辭職需否一個月通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rch 27, 2014, 16:31 (3675 天前) @ Cindy

多謝閣下的查詢,為期一年合約已完結了,應該與僱主確認合約的延續性,或另定新合約,既然沒有新的合約訂明相關的延續性,應該盡快確定雙方之僱傭關係的條件,以免引起爭議。是否要一個月通知期,需視乎雙方在合約的理解,及乎合法例的要求。
如有其他查詢及求助,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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