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期完結離職一問
請問我合約是由每年的9月1日到下年度的8月31日,而我的老板8月24日(七日)之前不向我提出續約,我是否可以於8月31日後自動離職?
如果老板在該七日範圍內提出續約,我又是否有權拒絕而又得到長期服務金(我已連續在此公司工作十年),
勞工法例上提到的合理理由拒絕續約要求又是什麼意思?
另外如果我自願於8月31後離職(不續約),我又是否需要一個月通知期呢?
謝謝
請問我合約是由每年的9月1日到下年度的8月31日,而我的老板8月24日(七日)之前不向我提出續約,我是否可以於8月31日後自動離職?
如果老板在該七日範圍內提出續約,我又是否有權拒絕而又得到長期服務金(我已連續在此公司工作十年),
勞工法例上提到的合理理由拒絕續約要求又是什麼意思?
另外如果我自願於8月31後離職(不續約),我又是否需要一個月通知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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