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辭職通知期內請事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03, 2014, 11:44 (3647 天前) @ CHAN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的情況是在通知期請事假,閣下如在通知期私自不上班,公司有權追索閣下沒有上班的日子的代通知金,因此閣下有一方案可以向公司提出,如閣下有事非請事假不可,可以向公司提出延長通知期,將閣下請事假的日子在原定通知期後補償給公司。所以閣下的情況是可以向公司商討的,最壞的後果是支付通知金。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