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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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休有無違法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ugust 14, 2013, 18:05 (3901 天前) @ cdrwvcd

多謝閣下的查詢,在回答閣下的問題之前,本會想了解閣下是否受僱香港公司在台灣工作的香港僱員?如果不是的話,由於本會只能就香港的勞工法例回應閣下,因此如果閣下不是香港勞工法例保障範圍之下的僱員,我們的回應是不能適用的。本會建議閣下可以向所屬當地的勞工團體或組織查詢,才能切實幫助閣下解決問題,如閣下是受僱香港公司在台灣工作的香港僱員,閣下情況可以引用香港僱傭條例,如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而遭遇停工*,是可以視為解僱遣散,可以向僱主申索遣散費及其他解僱補償。另外本會由於對閣下的情況沒有確實的了解,因此如閣下是受僱香港公司在台灣工作的香港僱員的話,希望閣下能與本會作進一步聯絡,讓我們能了解事件詳細,助閣下解決疑難,聯絡電話: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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