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無簽約被拖糧和不發齊應如何處理?
本人於去年14/7-15/12(5個月),以兼職(每月$4500)形式在該公司工作,但期間一直被拖欠薪金(當時不追討的原因是因與僱主有一定的交情)直至辭職當天(15/12)才領回兩個月的薪金。接著半年我一直向該公司追討但一直被拖,直至兩星期前我接獲僱主回覆指那三個月因工作量少而只願意付上約一半的薪金。因此我想查詢我應如何追討?
當時僱主只是和我以口頭協議方式商討薪金,並沒有簽下任何合約,但公司與其他公司的往來合約我均有份簽署。而且僱主亦曾在Whatsapp上應承會把薪金歸還給我。請問這些資料能作證據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