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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滿一星期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ne 03, 2014, 11:07 (3587 天前) @ Ben Wu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員與僱主在入職前已就入職條件口頭或訂立協議,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故終止僱傭合約須根據雙方所訂的協議。7天通知期計算,例如6月3日開始,至6月9日為一個星期。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或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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