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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病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ne 10, 2014, 14:43 (3579 天前) @ 陳先生

你好,我在今年5月1號入職這間公司,剛於昨天8/6發生交通意外,醫生開了二十天病假給我,請問這二十天是無薪的,還是按五份四計算?因為公司說如果要放既,就會無人工,但我手斷左又返唔到工

多謝閣下的查詢,首先閣下的事件是工傷意外還是私人的交通意外,如閣下是工傷意外,病假是可以享有五份四的工傷病假錢的。如閣下是私人的交通意外,即普通病假,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便可領取疾病津貼。而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首年每月有2天有薪病假,往後每月有4天有薪病假,上限累積120天。因此閣下的情況是普通病假,由於閣下是今年5月1號入職,到6月份只累積了2天有薪病假,所以二十天病假中只有兩天是有薪的。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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