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假及停薪留職安排
多謝 閣下的查詢。我們分開兩部份作解答:
根據《僱傭條例》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方面,規定僱主不可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如僱主解僱正在放有薪病假的僱員是會被檢控的。
就 閣下個案而言,僱員放取無薪病假期間是不會享有上述有薪病假相等的職業保障。當然,一旦公司在無薪病假期間採取解僱僱員行動,就必須支付解僱補償,包括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按比例年假薪酬及年終酬金、長期服務金等(如適用)。
至於長期服務金,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為同一僱主服務滿五年並遭解僱*,僱員便可享有長期服務金。假設 閣下受僱滿6年並遭公司解僱,應可享有長服金。
*並非因裁員而遭解僱 或 犯嚴重過失遭即時解僱
《僱傭條例》中並無“停薪留職”的條文,一般情況是僱主或僱員因應自身情況向對方提出停薪留職訴求,並無任何時間限制,最終要交由雙方達成協議為準(合約範疇)。假設公司批准容許僱員停薪留職,期間除休息日不能享有薪酬外,僱員是可以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內法定假日薪酬、年假累積等法定權益,至於醫療保障我們亦認為亦應如上述一樣,理由是停薪留職並沒有中斷“僱員年資”,僱員仍屬受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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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