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員工口頭/通訊軟件內作承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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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無合理原因, 在以下情況,僱員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 或
(3)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年, 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 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1. 現時勞工處設有職安投訴平台, 於網上向局方舉報, 勞工處均會保密處理。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3/19/P20190318003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