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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

by Nan @, Thursday, May 23, 2019, 11:33 (1794 天前)

你好, 我司將於1/6/2019解雇員工A,
本公司B LTD 於2/5/2014聘請A, 最後薪金是$15,000.
並於1/1/2017將她轉到另一間公司C LTD繼續工作, 最後薪金是$20,000.

請問我司需要賠償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嗎? 如需要賠償, 請問是以2/5/2014或1/1/2017作年期計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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