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關終止僱佣合約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November 18, 2013, 14:38 (3806 天前) @ Wong

多謝閣下的查詢,合約上的條文在法例上是有一定的約束力的,以閣下的情況,在加簽的合約中有"當然若有合理原因,只要雙方同意,亦可離職。"的條文,而閣下以身體健康的問題向公司離職,亦是合情合理。但是在該條文中對閣下不利的因索,因為規定上訂明了"只要雙方同意,亦可離職。",因此公司可能以此為理由拒絕閣下的離職要求。因此在這情況下閣下首先要向公司查明何謂"合理原因",另外閣下亦需要視乎該份加簽合約中有否違反合約的罰則,如閣下堅持離職的話,公司的取向是如何呢?由於公司的問題不是僱傭條例的範圍,因此本建議閣下以情理向公司協商,務求達成共識解決問題。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