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於7日出糧及實質工作不符合約內容
本人六月尾經中介公司聘為為期兩個月的兼職收銀員,合約期應由七月一日到八月三十一日。
首先,本人雖受聘為兩個月的收銀銀員,但合約寫一個月,到七月三十一號,中介公司自稱到期會自動續約,本人無疑簽署,但到七月三十一日才獲中介公司通知不獲續約,中介公司是否犯法?
其次,本人任職收銀員期間,多數被分配合約外之工作,如人流管制,更需户外工作,僱主有否犯法?
最後,本人於七月完成工作期後,八月八日仍未收到應得薪金,僱主及中介工司是否犯法?
本人六月尾經中介公司聘為為期兩個月的兼職收銀員,合約期應由七月一日到八月三十一日。
首先,本人雖受聘為兩個月的收銀銀員,但合約寫一個月,到七月三十一號,中介公司自稱到期會自動續約,本人無疑簽署,但到七月三十一日才獲中介公司通知不獲續約,中介公司是否犯法?
其次,本人任職收銀員期間,多數被分配合約外之工作,如人流管制,更需户外工作,僱主有否犯法?
最後,本人於七月完成工作期後,八月八日仍未收到應得薪金,僱主及中介工司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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