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 主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須 支 付 遣 散 費 給 兼 職 員 工
多謝 閣下查詢。關於遣散費領取的資格,閣下可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一章: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如閣下已乎合法例上對於受僱期以及其他法例要求,則當有權享獲遣散費。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