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遞辭職信後,在通知期內請2星期假(包有薪及無薪假)

by P.Chan @, Thursday, January 23, 2020, 14:07 (1548 天前)

如果我係辭職信上,標明我會在通知期內需要放2星期假(旅行),僱主是否只扣除員工實際無返工時間???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