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通知通過試用期的代通知金問題
多謝閣下的查詢,試用期是否正式通過,是取決於公司在試用期間有沒有解僱僱員,如僱員工作超過試用期的期限,即視為正式通過試用期,而通過試用期僱主則有責任與僱員商議通過試用期後的待遇問題。而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方面,根據僱傭條例,試用期後、沒有合約及沒有通知期規定,如終止合約是需要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未能交還代通知金,僱主是有權向閣下追訴的。不過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在僱傭條例中,是容許僱傭雙方之間作出協商的,如達到共識,可以括免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因此本會建議閣下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商討,尋求共識解決問題。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